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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处长的职责

一、根据国家的法律、政策、规定,按教育部省、市教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具体实际情况,制订好每年的招生计划;

二、大力宣传、积极鼓份有招生经验的能人为我院的招生工作出谋划策,使我院的知名度在社会上有广泛的影响;

三、制订好每年的招生简章,信函和作好每年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每年的老生毕业前的两个月内,为该年的毕业生联系好就业单位、就业单位必须真实可靠;

五、对所联系的学生就业单位,必须进行认真考察,看该单位是否合法,是否有经济实力,是否遵守我国的劳动法律,善待工人,是否按时发放本月发放的工资,劳动强度学生是否能够承受等等;

六、学生毕业后,组织好学生顺利地安全地护送到就业单位,尽量按学生所学的专业对口安排,使学生在校所学的专业学有所用;

七、学生就业后,应跟踪服务一段时间看绝大多数学生对该单位反应如何如都不满意应尽最大的努力为学生联系别处的单位。尽量使我院的毕业生的切身利益不受侵犯。

联系电话:(0734)8593358 8593338 8593325 13873410738 传真:0734-8593391 Email:hnlgzxx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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